1. 物件與元件
1.1 物件:
所謂的物件,就是在Flash中以繪圖工具建立,或是匯入點陣影像,文字工具建立的文字…等,都是屬於物件。物件可以被編輯、移動、修改,所有的圖形都可以成為物件。
1.2 元件:
在Flash中,可以把任何物件、繪製的圖案、點陣圖、文字…等轉換成元件,元件分為三種類型:【圖像】、【按鈕】、【影片片段】,不同的類型有不同的功用。轉換方式如下:
選取物件—>功能表/修改/轉換成元件—>開啟【轉換成元件】對話視窗
—>設定元件名稱與類型—>按下【確定】鈕
當轉換成元件後,就會被放在元件庫中,可以重複使用,重複使用時,每一個元件都是獨立的個體,可以被編輯,而且不管重複使用多少次,都只算一個元件的容量大小。由元件庫拖曳到舞台中使用的元件,稱為【元件實體】。
1.3 元件的類型:
元件類型 |